第162章 第一章(第1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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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女士没生在一个好时代,但凡她晚生三十年,这辈子就算不能大富大贵,也能衣食不愁。可惜就可惜在,她早生了三十年。
出生于一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赵女士从出生运气就很不好,她诞生的时代、村落、乃至于家庭都信奉‘带把’的才是自家人,女孩子是给别人家养的,迟早要嫁人,也迟早是泼出去的水。
‘小水洼’原名叫盼娣,前面还有三个姐姐,招娣、来娣什么的,不过不重要,她出生时,前面三个姐姐都被送人了。一来家庭贫困养不起,一来反正是个女娃,总之她没见过她的姐姐。
盼娣没有被送人不是家里富裕了,而是她母亲生她时大出血,人没了,村子周围有嚼舌根的人说她命硬,克亲人。亲人送不出去,就只能当猫猫狗狗的养。
大约真的是命硬,不管怎么养盼娣都活下来了。活到不过四岁,全家死绝,村子里的人都躲着这个命硬的小姑娘走。算是被迫成为独狼的盼娣遇到了命中的第一位贵人,在特殊年代住在牛棚里的资本家的小妾。
必须要说明的是,资本家本人并非无辜被冤枉,老头确实有点问题,政治倾向不明。但老先生非常精明,眼瞅着时局不对,本来准备要跑,可惜没跑掉,就迅速转移资产,找了关系躲进交通闭塞的小村子里先蛰伏一段时间以待时机。
老头来的村落就是盼娣的村落,这村子落后的程度,一直到九十年代村里都没通上电。
老先生并非盼娣的贵人,她真正的贵人是同样没跑掉,也是想要赌一把的赵妈妈。
赵妈妈的人生可就精彩了,出生民国,幼年被卖进八大胡同,凭借一把好嗓子被‘妈妈’养到十一岁,高价开|苞有了恩客。因时局混乱辗转多地最后在十里洋场落脚,也成了一位‘妈妈’,业内说起这位赵妈妈可是要翘起大拇指的。
后来还是时局混乱,这片大地上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,日子过不下去了,赵妈妈就想着要不从良吧。恰好碰上一位大商人要给自家女儿请个‘嬷嬷’,赵妈妈就改头换面又回了四九城,再度成为‘赵妈妈’。
赵妈妈是如何凭借残存的风韵伏小做低当上主人家院子里的赵妈妈,这事儿就不重要了,总之徐娘半老,风韵犹存,故事多得是。
再后来时局再度混乱,老爷子瞅着风向不对要跑。跑之前给家里各位都安排了去处。赵妈妈本该去港岛养老,哪知这一家都没跑掉。老爷子为了坐实自己被打落深渊的名头,除了长子他费尽心思送出去了,其他人压根就没管,颇有些大厦将倾让众人自谋生路的凉薄。
赵妈妈这一生都在研究男人的心思,她很确定老头这破船至少还有三千钉,与其她自己跑,不如跟着老头子,日子就算过得清苦些总归性命无忧。自战火里走出来的人,只要能活,日子总有办法过下去。
性命不止无忧还凭借‘我这辈子就跟定了老爷’的情意,赵妈妈成了老头明面上的妻子,跟他一起去了小乡村。
小乡村的日子过得可一点都不清苦,住在牛棚看似是很糟糕,可他们也就在刚落脚时住了两个月牛棚,等审查对他们的监管放松,他们很快就搬进了盼娣家。这其中有多少官商勾结也不是很重要,总归赵妈妈多了个小丫鬟,盼娣。
顺便一说,盼娣家的房子在她爸没死时是她家的,她爸一死,堂叔说家里没人了,她后妈也生了个女孩子,孩子被送走,后妈被赶走,房子就归了堂叔。盼娣大了,送走也没人要,就去牛棚混日子,牛棚被占,她也没资格反对,就像她没资格反对她被资本家领养一样。
哦,对了,那时候没有领养,叫认干亲。
这认了干亲,女儿的房子不就是爹妈的房子。房子有了,女儿也有了,赵妈妈的生活就又好起来了,家里家外的有个小丫鬟服侍,挺好。
好日子一长,赵妈妈就觉得这日子有点无聊,刚巧手边有个小丫鬟,不如就当猫狗养养,养好了,未来未尝不能给她送葬。四时八节的,好歹有人烧个纸不是,不然她去了地下,谁还惦记要给她点钱花呢。赵妈妈早年就伤了身子,一直也无儿无女,不过她‘儿女’也挺多,一直也没在意过这些。
招娣七岁那一年改名为哲秀,跟赵妈妈姓,当小子养,未来是要招赘的,这不得给赵妈妈留份香火么。老爷子可看不上乡下的野草,想进他们家族谱,怕小丫头没那么大福气。
小丫头既然是当小子养得,赵妈妈就不可能用教女儿的方式教她。这要撑门立户的女人和要依靠男人活着的女人可不一样。
赵妈妈养女儿跟养儿子有什么不同也不用详解,总归有一条是一样的,棍棒底下出孝子。犯错就打,打到筋骨都软了,也就能把人训成狗,让她往东不敢往西。
不巧,赵哲秀是跟着野狗混大的,那年代乡亲们自己都吃不起饭哪来的善心给她吃的,想填饱肚子,就得去争去抢,去山林里找条活路。她要是再长十岁真能成头狼,可她现在十岁都没到,就是一条狗。
最初幼犬给老爷子磕头叫爹,也是冲着能有条活路,谁管什么爹是谁,有口吃的谁都是爹。
爹都不管她,娘要管。还得站有站样、坐有坐样的管,最烦人的还是非得让她认什么字。有功夫折腾那些,她不如去仓房偷点吃的。
当娘的训儿子,照死里打,皮开肉绽都是小事。赵妈妈手上有数,这点伤,死不了人。赵哲秀心里没数啊,圣人言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意思是,不能指望一个自小满脑子都是这么喂饱肚子的兽类,懂得什么叫读书才能出人头地。
赵哲秀极其厌学,打到死都没想过要学习。当妈的被儿子大半夜的还能拖着半死不活的身体,从屋内爬出去偷吃的,也要放弃了,养不熟的狗,养了也是浪费时间。
此时,赵哲秀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,她爹。
老爷子起初只是冷眼旁观那娘俩闹,当个乐子看,乡下的日子那么无聊,有点乐子也不错。可这娘俩折腾了小半年,当娘扒了儿子满口的牙,撕下她大腿内侧的两块肉,小丫头十根指甲都换过一轮了也没学会一个乖,反倒眼底的戾气愈发阴沉,当爹的觉得有点意思了。
这条狗要是养好了,能见血吃肉的。
老爷子接过了老太太的棍棒,大资本家很会调|教人,知道什么叫攻心为上。
既然打死都不学那就交换吧,你学会十个字我给你一把黄豆,学不学?
赵哲秀的生存智慧还是有的,“一把黄豆是多少?”
老爷子笑眯眯的从碟子里抓了一把,送过去,“这么多。”
那么多是多少?不知道。赵哲秀不会数数,看着好像挺多,干了!
为了一把黄豆野狗成了人,符合当娘说希望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了,吃得好了,黄豆管饱,偶尔还有地瓜和麦饼,骷髅头有了人样,当爹的发现,小丫头眉宇间有点颜色啊。
秉持着废物利用的想法,老爷子让老太太也别放弃,丫头就是丫头教成小子多浪费,女人该会的,你还是得教。
只要有吃的,不管是女人会什么还是男人会什么,赵哲秀都学得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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