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(第3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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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科是□□皇帝当年设下的,为的就是让这帮人专门监察百官,看到什么贪赃枉法的都可以弹劾,赋予了他们极大的权限,连内阁都不能扣住他们的奏章,但为了防止他们无法无天,就给他们定了最低的品级,算是互相辖制。
先前李漫曾经威胁唐泛,说他家祖上是三品侍郎,朝中也有故旧长辈,这话倒不是虚言恫吓,因为这濯兴的父亲跟李漫的祖父就是旧交,不过那都是上一辈的交情了,到了李漫这里,交情浅得很,否则也不至于他入狱之后还没人帮他说话。
但香火情总归还是有几分的,先前李漫罪证确凿,刑部也没有最后核定,濯兴不好帮他说话,现在李漫已经死了,临死前还写了唐泛的名字,一切似乎疑点重重,所以濯兴就上奏弹劾唐泛查案失误,认为李漫在定案之前忽然死去,跟唐泛脱不开嫌疑。
在大明朝,谁家身上没有背上几本弹劾奏折,出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当官的,而且李漫这件事也确实有几分蹊跷,为了避嫌,唐泛索性暂且卸下职务,在家面壁待罪。
他自己觉得没什么,潘宾倒是气坏了。
虽说潘大人平日里对这位小师弟也谈不上多么好,可那毕竟是他的人,现在好端端被人欺负到头上,潘宾对着汪直武安侯等人,因为大家领域不同,权力不同,不得不退让几分,装得跟孙子似的,但是现在面对同为文官的同僚,他就没有这么客气了。
谁都有几个故旧同年,你有,难道我就没有不成?
潘大人一气之下,也发动关系,随即也有言官弹劾濯兴立身不正,明知李漫证据确凿,无可辩驳,还意图为他翻案,为了一介商人污蔑朝廷命官,也不知道收受了李家多少贿赂。
这一来二去,双方嘴架打得热闹。
身为当事人的唐泛,却独坐家中思考。
为什么李漫好端端会在牢里自杀?
为什么他临死前会写自己的名字?
为什么李家会忽然起火,又正好把尸体烧了?
管家老李的死,是不是同样有蹊跷?
桌上摆着笔墨纸砚,唐泛在上头分别写上几个名字。
李漫,李麟,张氏,陈氏,阿夏。
天色已晚,隋州仍未回来,估计是又被北镇抚司的事情耽误了。
阿冬已经将饭菜都做好了,都放在锅里温着。
她与唐泛二人坐在院子里乘凉,一面等隋州回来开饭。
阿冬托着下巴,好奇地瞅着唐泛写的那几个字,因为个子还小,两条腿不着地,就在半空晃啊晃。
“大哥,这几个字怎么念?”
唐泛一个个指着教她念,又告诉她这几个字的意思,给了她一张纸和一支笔,让小丫头自己去涂鸦联系,他则开始整理头绪。
张氏已经死了,在这桩案子里,她是最初的受害者。
李漫要杀她的理由也很简单:日久天长,因爱生恨,嫌张氏碍眼,又见她不肯和离,所以不惜下此毒手。
阿夏现在还在牢里,唐泛也已经去问过了,她什么事情都不知道,从头到尾,她只是一个被利用了的可怜人,因为没了清白,不得不屈从于李漫,帮他作恶。
剩下的还有三个人,不,是四个人。
唐泛发现自己还遗漏了一个管家老李。
李漫在牢里自杀,临死前写了他的名字,李家起火,李漫的尸体在里面,老李也没能跑出来。
李家人在将老李和李漫下葬之后,匆匆就离开了京城,像之前说的那样南迁了。
李漫刚死,李家就起火,这未免也太巧了。
或者不妨先大胆假设一下,李漫根本就没有死,而是有人代替他死,为了避免以后被人发现蹊跷,所以要毁尸灭迹?
这个可能性其实是存在的,因为李漫是被关在宛平县狱,虽然案情重大,但是中间还有许多机会可以做手脚,难保会有狱卒贪图重利,愿意帮着他一道偷天换日。
但唐泛又想不通,自己那天去李家的时候,明明也看见李漫的尸体了,总不可能是他躺在里头假死罢,要知道尸体出狱之前也是要经过仵作检验的,难不成他把仵作也收买了?
不,等等,等等。
他觉得自己应该还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环节。
他问阿冬:“李家少爷平日是个怎么样的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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