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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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湖上,每天都在死人。
见惯了生死,就连你自己,都不会觉着死亡有多了不得的一件事。
为了知己去死,在某种程度上,与为了钱,为了名,为了利益去死,没有什么不同。
而且脑子里一冲动,热血一涌上来,你常常没法仔细考虑,就已经送了命。
难的,反倒是,仔细掂量过的舍弃。
舍弃你最难舍弃的东西。
尽管沈墨山说得轻描淡写,又说自己有后路,但我不是三岁小儿,我知道,九省十三州的买卖,得多大数目。
一个人要将一间店铺经营到这么大规模,得花了多少心血,经历多少,看不见的尔虞我诈,硝烟弥漫。
但为了我,他却舍弃了。
他不是那些生活在云端里的大侠,不知油盐酱醋,不知人间疾苦。
他从来不喜鲜花怒马,香车美人那套,他喜欢巴拉算盘珠子,过实实在在的日子。
他考虑了,明白舍弃这些买卖意味着什么,即便如此,他还是选择了我。
原来我的命,在他心目中,竟然这么重要。
人活到我这个年纪,经历过我所经历的这些事情,总算明白,不顾一切,犹如飞蛾扑火一般去爱一个人,是难以为继的一件事。
一个人的一生,不是只能爱一个对象,不是只有一次真爱。那年少时分,能引起你心底最强烈悸动的情感,却并非你生命中不可或缺,一定要去占有和保持的东西。
相反,平淡的温馨,执手相望的笑意,温暖可靠的怀抱,柔和如水的眼睛,这些,才是能长久经营,你消耗得起,也给得起的东西。
这些东西,远远比当年我自以为强烈激荡的爱慕,还要沉甸甸。
我想,这才是真正的情感,是我易长歌,配得到的,最好的东西。
接下来的两三日,美好如梦。
我再不掩饰心底的眷恋,靠在沈墨山怀里,我觉得无比满足。
他总喜欢将我如孩子一般抱在膝上,双臂将我环在怀中,或看书,或算账,或写字,想起来便低头亲我一口,然后继续做事。
《长歌行刘宇宁》第126章(第2/2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