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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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安静的等着时初的回答,也不催促。
时初犹豫了会儿,最后还是答应了,他们都是她在网上很好的朋友,即便没有真正见过,但她愿意去尝试,和他们见面。
然而,另一处气氛却和微博、群完全相反。
晋江碧水中,一个才发没多久的帖子高挂在首页,并在快速的建楼中。
【挂】初十融真实梗!
№0楼主:这位大神大家熟悉吧,在楼主印象中她是个非常低调的人,没什么花心思,一心写文,常年稳居首页金榜,最近又卖版权了,可谓人生赢家。只是作为她的粉,我没想到她会融梗抄袭!呵呵,也不知道她卖版权那本抄没抄……算了,说正事,前不久有个关于恋情的树洞贴大家有印象么帖子链接,初十新书《c先生和他的猫》几乎全部融梗,有经过楼主同意么?!
№1:空口鉴抄,滚!
№2:赶上直播,火钳刘明。
№3:不相信,这是我女神,楼主红眼病晚期,滚吧!
№4:坐等证据。
№32楼主:首先,《c先生》的女主人设‐‐宅女作者、社恐、有些自卑,她和亲戚关系糟糕,唯一对她好的亲人是姑姑。女主和男主是邻居,而男主的兄弟是姑姑的男朋友,这些设定和树洞贴楼主的陈述一模一样,更巧的是,初十开新文的时间和那位楼主发帖的时间是同一天。唯一的差别,就是没有猫!其中,女主的心境跟那位楼主一样,都是发生了很多事然后想通了,下定决心努力,同样是女主先告白在一起……显然,初十是把那位楼主的故事扩写,不觉得过分么?有经过那位楼主吗?!如果你们不信,可以去看下帖子和c先生。
№33:说实话,我也早就有这种感觉,没想到她是这种人。
№34:那个帖子我看过,现在已经飘红了,知道他们在一起后,我当时还特别感动,初十真的过分了!
№58:不是,就我好奇,难道大神也逛碧水吗?!!
№59:恶心,抄袭狗去死,月石大礼包准备好了。
№60:这没得洗,我去看了,楼主说的的确是事实,融梗抄袭一生黑,这种人居然卖版权,真够恶心的,初十粉闭嘴吧,一个巧合就算了,这特么根本是连环撞!
№101楼主:还有一点,c先生霸王票排行榜第一是个小号,肯定是初十本人刷的吧?啧啧,不愧是大神,就是有钱![狗头]
№102:你们真搞笑,这不是很正常的人设吗?女主先告白的文多去了,抄个屁啊,我初都快完结的书被你们扒出来,恰好在她卖版权的时候,呵呵,这么巧?要挂怎么不早点挂,我看楼主就是嫉妒,眼睛红得滴血了,死扑街,你才抄袭!
№103:楼上别洗了,那么明显的捶,她就是抄袭,说不定其他的书全抄了才成为大神的,恶熏透顶。
……
碧水撕个不停,坚定初十没抄的有,但占极少数,大部分都是认定了她融梗抄袭。
对于一个作者来说,抄袭就是最大的罪。
几乎能毁掉一个人的全部努力,除非他脸皮厚或者换个笔名重新来过。
《对门的猫总撩我 俞述》第104章(第2/2页)